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。今天下午,省市媒体记者和多位网友走进市中级法院,参观了解了法院立案大厅、审判庭、少年审判庭、文化建设长廊等。随后在四楼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公开发布《菏泽中院行政审判白皮书(2011-2014)》,并公布了行政审判典型案例。
近年来,菏泽两级法院紧紧围绕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这一目标,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,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,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,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。菏泽两级法院通过公正、高效的行政审判工作,调节行政法律关系,为全市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起到了引导、促进和保障作用。
据了解,2011-2014年全市行政案件上诉率为37.54%,低于全省2013年平均上诉率14.9个百分点,低于全国2013年平均上诉率30.3个百分点,充分说明我市行政案件一审裁判服判息诉效果较好,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纠纷,切实发挥了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。2011-2014年,一审行政案件以裁定准许撤诉方式结案4352件,撤诉率为61.68%。其中4288件系经法院协调,原告主动撤诉,占全部结案数的60.77%。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64件,占撤诉总数的1.47%。总体来看,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较高,大部分行政案件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,其中不乏矛盾较为激烈的拆迁群体性事件,反映了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处理和争议实质性解决。2011-2014年,全市法院行政案件申诉率为0.94%,低于全省2013年2.1%的平均申诉率,反映了全市法院行政案件整体质量较好,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较高。
白皮书对近年来全市行政案件实体裁判情况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、变更或确认违法等案件的原因进行了分析,并对推进依法行政、建设法治菏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