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,落实中央《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》,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,2014年2月-5月,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妇联、省网络办、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在全省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活动。
参与条件:凡我省范围内遵纪守法、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,在夫妻和睦、尊老爱幼、科学教子、勤俭持家、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、事迹感人、群众认可的家庭,均可参加。
推荐时间:即日起至2014年4月2日
家庭推荐: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、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。
(1)组织推荐是在各市各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,择优向省里推荐候选家庭。
(2)群众自荐:登陆齐鲁网“最美家庭”活动官网 (zmjt.iqilu.com) 或山东妇女网,下载表格,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,就近向所在乡镇(街道)、县(市、区)、市妇联报送推荐表一式3份(A4纸),800-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、家庭生活照片1-2张(jpg格式,100kb以内)。也可通过生活日报进行自荐,填写推荐表,经生活日报初评后向省妇联申报。
事迹展播: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,择优选取候选家庭,在齐鲁网、山东妇女网、生活日报进行事迹展播,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、讲家庭和谐故事、展家庭文明风采。
公众投票:事迹展播结束后,在齐鲁网、山东妇女网进行公示,然后按照3:3:4权重相加的原则,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、省新闻媒体负责人、广大网民进行投票,最后确定山东省“最美家庭”及提名奖。“5·15”国际家庭日期间,举办表彰活动,并借助新闻媒体,广泛宣传“最美家庭”事迹。
注: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,如有不实现象,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欢迎广大家庭踊跃参与!
联系电话:0531-82034320 869043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