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日前从菏泽市环保局获悉,环保部公布《2012-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》,我市12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“国家级生态乡镇”考核指标要求,被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。
这12个乡镇分别是:曹县侯集回族镇、青菏街道办事处,成武县党集镇,单县谢集镇,定陶县陈集镇,东明县东明集镇、陆圈镇、武胜桥镇、长兴集乡,巨野县龙堌镇、章缝镇,郓城县南赵楼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