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昨日从市委办公室、市政府办公室、菏泽军分区政治部近日下发的《关于做好“烈士纪念日”公祭活动的通知》中获悉,为缅怀民族英烈,我市将于9月30日在市烈士陵园举行“烈士纪念日”公祭活动。
记者了解到,公祭活动中,将有来自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、菏泽军分区等及包括老战士代表、烈属代表在内的我市各界代表参加,活动内容有向烈士行鞠躬礼、敬献花圈、瞻仰烈士事迹等。
菏泽是革命老区,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,为了维护国家尊严,争取民族独立解放、国家繁荣昌盛和人民自由幸福而献出宝贵生命的英烈达24125人,其中无名英烈达10429人。我市此次举行 “烈士纪念日”公祭活动,将进一步弘扬菏泽红色文化和英烈献身精神。
今年3月,国家民政部颁布了 《烈士公祭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52号),提出要在重要纪念日举行烈士公祭活动。
8月31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《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》,将每年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,要求地方党委、政府举行公祭烈士活动。